港樂2015/16新樂季發佈之後,引發牽然大波。事緣新樂季的客席音樂家中,來自香港的客席表演者只有一位流行歌手(王菀之)、一位魔術師(王者匡)和一位指揮家(陳以琳),曲目方面香港作品完全絕跡。包括作曲家楊嘉輝在內的一批本地藝術家,領頭發起網上聯署「港樂必須支持本地音樂人才」,明明白白的要求港樂負起支持本地音樂家的責任。一時間網上與及報章,意見四起。
而對我來說,這引發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問號……
本地藝術家需要誰的支持?
看港樂Facebook fan page,不乏樂迷在港樂行政總監麥高德(Michael MacLeod)對聯署的官方回應或是其他宣傳新樂季的貼文留言,表示支持樂團,認為樂團這樣的節目設計沒有問題,那些樂迷都認為,本地藝術家夠好自然樂團自然會邀請,不邀請只是因為不夠好。洪思行在立場新聞發表的《一台獨大的港樂》,更有網友借機點名批評曾葉發今個樂季由港樂「首演」的新作欺場。可見港樂的觀眾,很多其實認同港樂,他們只追求一流藝人一流作品,而偏偏不少觀眾本來就是對本地藝術家有偏見認為不入流。看著那個聯署數字(執筆時是572….坦白說,不算熱烈),我也在想,這些人當中有多少在之前港樂與本地藝術家合作或是演譯本地作品時(例如早前那一場門庭冷落的《香港作曲家巡禮》)購票入場支持?我認,我也沒有。
麥高德的回應提出一系列數字說明港樂一直有支持本地藝術家,2015/16年「香港人失聲」只是無意中出現(原句「The number of Hong Kong talents may end up being lower in the 2015/16 season, but that is not a conscious decision」)。我倒在想,當香港音樂家或香港作品不能帶來票房,甚至成為票房毒藥,以「成為財政穩建的藝團」為使命之一(暫不理會這作為一個樂團的使命是多怪異的一件事)的港樂,慢慢被觀眾的行為引領樂團避開香港藝術家與香港作品,這可能真的是無意卻是有跡可尋的結果--港樂沒有主動排斥本土,只是當追求更多「票房上安全」的「非本地」藝人與曲目後,給予「本地薑」的空間自然減少了--這也不難理解相對當年台灣NSO演《指環》全集除了主角外所有小角色一律找台灣歌唱家,港樂演《指環》卻連小角色也要找有頭有面的外國歌唱家背後的心態。
如果本地藝術家能夠帶來票房,港樂還不急急來個「傑出港人系列」賺更多錢?作曲家、指揮家、演奏家各一系列還嫌少呢!但事實上票房上的往績的確教港樂不敢這樣做,連最新的「香港之光」陳以琳也只敢放在以Harry哥哥主打的聖誕音樂會。(樂團說這是陳的檔期太滿所致,但陳之後對記者說她能給予港樂的檔期其實有很大空間)
那麼,我們問的問題可能應該是:為何本地觀眾不支持本地藝術家?當然,有人或者會提出:「港樂捧紅那些本地藝術家不就令觀眾更接受?他們有資源有財力,這不就是我們說的『港樂的責任』?」
也許,香港人要得到自己人尊重,還是只有郭富城走過的老路--先在外面出人頭地?
培育本土是必然責任?
在聯署網站中的聲明,重點其實就是一句話:關注本地音樂發展及培育本地藝術家理當是港樂的要務。這是很合理,以港樂的財政與影響力,他們是有能力扶植本地藝術家,為他們帶來更多曝光以及磨練的機會。所以我也在網站按下了「Sign」,因為我真的希望港樂這樣做。
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這只是我們的價值取向:我們可以要求有能力行善的人行善,但不代表有能力的人一定要行善,這是兩回事。更何況我們眼中的「善」,如前所述,有些港樂觀眾根本就對樂團應主動「支持本地藝術家」不以為然,他們想要的只是樂團繼續帶來樂壇巨星。這是一個選擇,一個我們很想港樂做但不是必須做的選擇。
而更重要一點,聯署中最後促請當局對港樂有所行動的願望,其實是頗危險的想法:我們當然可以因為樂團的價值觀與我們相左而批評一個有能力卻不願承擔「培育本地藝術家」使命的藝團,但這是否足夠理由要求政府干預?這是否代表「藝團自主」在「培育本地藝術家」面前是可以犧牲?
也許,作為藝術家,更應緊守底線,不能輕言要政府介入?
樂團的方向是誰的方向?
在2013/14年報,時任董事局主席劉元生首次在主席報告出現「培育本地藝術人才」的段落,而行內人都知道Y.S.的一直致力為本地樂手提供機會,成立社區樂團,甚至自掏腰包資助本地音樂學生出國留學,然而也是Y.S.,在《南華早報》的訪問對周光蓁說了那句讓所有香港音樂家失望的說話。(網站的存檔已改為「[Liu] adding that promoting Hong Kong musicians was only one of the orchestra’s mandates.」,當然在google年代,「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

當港樂沒有把「關注本地音樂發展及培育本地藝術家」視為重任的時候,我們或許要問一個更深入的問題:港樂的使命是甚麼--也就是港樂的存在意義是甚麼。讓我們看看港樂的使命宣言:
要令香港城內城外更多人喜愛和欣賞音樂之餘,更致力成為一個財政穩健的藝術團體,並以卓越的演出及其國際上的重要地位,為音樂作出貢獻,發放異彩。
簡言之,港樂認為自己的存在意義是「讓更多人(不僅香港人)喜愛和欣賞音樂」、「以卓越的演出及其國際上的重要地位,為音樂作出貢獻」,還有那奇怪的「成為財政穩健的藝術團體」(前通用電器CEO Jack Welch見到這樣的「使命宣言」肯定會不屑地說「一點用處也沒有的陳腔濫調,哪家組織不會追求財政穩健?」)。
有趣的是,這份使命宣言是2011/12樂季才採用,之前的版本是這樣:
鼓勵及激發香港市民對音樂的欣賞和熱愛;樂團更致力成為一個財政穩健的藝術團體。作為亞洲區內最具領導地位的樂團之一,港樂以卓越的演出,豐富香港的藝術生活。
比較兩個版本,你會發現「香港」的角色在新版本明顯淡化,從奉獻的對象(「豐富香港的生活」)變成單純的樂團所在地(「要令香港城內城外更多人……」)!財政一直是樂團念茲在茲的事情(企管大師Jim Collins在每一本著作都重提就算是商業機構也不能讓「賺錢」本身成為公司的使命)。而他們也覺得自己已從「亞洲區內最具領導地位的樂團之一」升級到「國際上有重要地位」。
這樣自我期許的樂團會不把「培育本地藝術家」視為重要任務,似乎不必驚訝。
不禁要問下去的是,是誰為樂團制定使命?港樂是誰的樂團?誰是樂團的真正領導人?
我們可以說這是「香港人的樂團」,既背負「香港」之名也受納稅人資助,每個香港人都是持份者,這是一眾聯署者的想法,但可惜這只是一廂情願的「理想」,實際上我們從近期「Facebook投訴rush tickets從不回應」、「慶回歸音樂會老早更改曲目卻在音樂會當日才電郵通知套票客戶」等事件,都知道港樂是連已購票觀眾的意見及感受也不見得重視。
那麼誰才是樂團的領導?音樂總監?行政總監?還是董事局?梵志登在《南華早報》的訪問就樂季節目編排說過:「Of course, in the end, the board is making the decision. We, as members of the orchestra, hope to inspire the board to what we would like, and I hope they are agreeing with us.」答案呼之欲出,樂團年報也如是說:「[董事局主席]負責港樂整體管治,並監督協會之事務、行政與業務管理」。如果我們要期望現在港樂的志向和我們一致,我們先要期望董事局的想法和我們一致--或是我們當中有人成為董事--那麼,怎樣能成為港樂董事呢?年報只提到「香港管弦協會現有十七名委員,其中六位由政府委任」。
也許,我們雖是普羅樂迷也應該多了解港樂的管治架構?
崇洋之後是北望神州?
聯署的出現令「港樂崇洋」的說法再次出現,這是事實還是偏見?從聯署關心的節目編排說起,不少論者拉扯談到行政人員以至樂手組合,而不少近期討論確實又重提港樂本地樂手不多的樂團「問題」,但我得說這是偏離重點且不見得有力。
首先港樂樂手是全球公開招募,理論上是能者居之。而且港人樂手從來不缺,而且是愈來愈多。目前香港長大的樂手共有15人,其中3人是擔任聲部正副首席。如果把華人算在內,所謂洋人的比例是愈來愈少:第一小提琴已經是「全華班」,目前仍以洋人為主的正是亞洲人傳統弱項銅管聲部。如要硬性固定一定比例香港樂手甚至取消全球招募,這就成了保護主義:難道香港音樂家弱得要取消競爭才能生存?這種想法才是對香港樂手的最大侮辱。
因此,要評樂團是否排斥本土,還是得回到比起招聘樂手有更多主事者主觀成份的節目編排與客席音樂家名單。下個樂季「香港人失聲」已是毫無疑問,前面已花了不少篇幅對背後原因提出多條問題供大家一起思考。再重新檢視新樂季節目:樂季揭幕音樂會以譚盾做主打、國慶音樂會以中國指揮家中國獨奏自然不在話下、貝九邀請國家大劇院合唱團而不用自己的合唱團、杜薇成為新一任駐團作曲家、回想余隆出任首席客席指揮及之宣佈的一系列國內計劃;又看看董事名單與他們的本業、看看贊助人名單除首席贊助太古集團還有甚麼機構,再加上剛剛王羽佳那場「忽然慶回歸」音樂會(似乎是應贊助人要求?)……啊!對了,「財政穩健」,靠的不只是票房,也得靠贊助…..
也許,樂團目光終究不在本土只是從遠眺西洋改為北望神州?
也許,音樂總監與行政總監兩位洋人正在納悶,在這個中國城市的樂團請了這麼多中國樂手,安排了這麼多客席的中國音樂家與中國作品,你們在不滿甚麼?(Y.S.在《南早》也說過「We have quite a number of top Chinese stars in the next season and I think we should not draw a line between Hong Kong or China artists」)
也許,我想太多了…..